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调整机关办公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时间安排
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30
二、市级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和为民办事的“窗口”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办公时间保持不变。
三、办公时间调整后,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和应急情况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工作衔接。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