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我省电脑型福利彩票彩民就近兑奖,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电脑型福利彩票兑奖权限的通知》精神,自2021年3月1日起,调整我省电脑型福利彩票兑奖权限如下:
一、在省内福彩投注站购买的福利彩票,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中奖者,凭有效彩票在省内福彩投注站兑奖。
二、在省内福彩投注站购买的福利彩票,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1万元以上500万元(含)以下的中奖者,凭有效彩票及本人身份证在省内设区市福彩中心(含义乌市)兑奖。
三、在省内福彩投注站购买的福利彩票,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中奖者,凭有效彩票及本人身份证在省福彩中心兑奖。其中,宁波、舟山市福彩投注站购买的福利彩票,仍在当地设区市福彩中心兑奖,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