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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彩票中福在线四款新游戏规则

更新时间:2010-03-18 点击次数:19564
 
 一、趣味高尔夫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有关彩票管理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趣味高尔夫游戏(以下简称趣味高尔夫)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采用计算机通讯网络销售系统统一组织发行,在经批准设立的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销售厅内销售(以下简称销售厅),并按本规则开奖和兑奖。

  第三条趣味高尔夫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趣味高尔夫不得在销售厅之外的任何场所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第二章 投注

  第五条趣味高尔夫设投注、游戏和中奖三个环节。购买者在投注环节进行投注,获得与投注额相对应的游戏点数进入游戏环节进行游戏,游戏过程结束后,根据游戏点数进入中奖环节,获得相应的奖金,一次购买行为完成。

  第六条购买者按规定可在销售厅任意选择一台投注终端机使用投注卡登录销售系统,在投注卡通过销售系统检验及本人同意《彩民协议》后,方可开始投注。

  第七条购买者可自愿选择1-5注进行投注,单注人民币金额最低为0.1元,最高为2元。购买者选择两注以上的注数进行投注,投注金额为单注投注金额和投注注数的乘积。

  第八条购买者每投注1元可获得100个游戏点数进行游戏。购票者可预先将卡内金额按规定换算成相应的游戏点数,但只有在游戏点数使用后方为有效投注。

  第三章 游戏

  第九条 游戏环节是打高尔夫球的过程,每次击球可选择1-5位选手,每位选手击球使用游戏点数最低10点,最高200点。在游戏过程中,游戏点数为零时,购买者可追加投注获得相应游戏点数继续游戏,或退出游戏。

  第十条 击球过程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各设置9个洞,上下半场共18个洞。购买者从第一洞开始击球,若球落入过关区,即可过关继续打下一个洞,若没有过关则再次击球,打完18洞之后击球过程结束。

  第十一条 每个球洞附近设置游戏奖励区,击球后根据球所落的区域可获得相应游戏点数或进入额外奖励游戏“杆杆好运”。

  第十二条 击球过程结束后,根据本场游戏所得游戏点数以不同的击球水平进入中奖环节“果岭推杆”。

  第十三条 购买者若在一场游戏中途离开,可自主选择退出或保留游戏。若选择退出游戏,即视为购买者自愿放弃游戏当前状态及本场游戏点数;若选择保留游戏,购买者应在即日起30天的保留期限内继续本场游戏,超过保留期限视为自愿退出游戏。

  第四章 设奖

  第十四条 趣味高尔夫按销售额的65%、20%和1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返奖奖金分为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其中,64%为奖池资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五条 趣味高尔夫设累积奖和固定奖。累积奖为浮动奖,按投注金额的5%累积设立。

  第十六条 固定奖设六个奖级,每个奖级设一、二、三名奖,六个奖级对应下表中游戏点数为基准游戏点数,确定各奖级一、二、三名奖的基准奖金,见下表:

  第十七条 根据购买者击球过程结束后所得游戏点数及对应奖级基准游戏点数和基准奖金计算确定购买者中奖奖金。中奖奖金不足0.01元时四舍五入。计算公式如下:

  第十八条 在中奖环节“果岭推杆”中有三个选手,购买者选择其中一位后三个选手同时推杆,每位选手的成绩按照距离球洞的远近排名,距离球洞最近的得第一名,次之得第二名,最远的为第三名。购买者根据所选择的选手排名获得相应奖金。中奖奖金再投注计入销售额。

  第十九条 购买者一次选择5位选手击球时,若有球直接进洞,即可获得当前时刻的累积奖。若一次有多球入洞,则按球入洞先后顺序依次中得累积奖。单注累积奖封顶5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投注及中奖情况,以中福彩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存储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兑奖

  第二十一条 趣味高尔夫中奖凭证是购买者所持的投注卡和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

  第二十二条 单注中出三千元以下的奖金,由中福在线即开票系统自动转至中奖者投注卡。单注中出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奖金,中奖者需持投注卡至柜台兑奖。

  第二十三条 单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中奖者需持投注卡、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地区福利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当地福利彩票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 单注中出三千元及以上的奖金,中奖者需在完成本场游戏后兑奖。从中奖当日起,兑奖有效期为60天。逾期未兑奖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五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中奖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凡伪造、涂改中奖凭证和身份证件冒领奖金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二、连环夺宝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有关彩票管理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连环夺宝游戏(以下简称连环夺宝)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采用计算机通讯网络销售系统统一组织发行,在经批准设立的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销售厅内销售(以下简称销售厅),并按本规则开奖和兑奖。

  第三条 连环夺宝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连环夺宝不得在销售厅之外的任何场所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第二章 投注

  第五条 连环夺宝设投注、游戏和中奖三个环节。购买者在投注环节进行投注,获得与投注额相对应的游戏点数进入游戏环节进行游戏,游戏过程结束后,根据游戏点数进入中奖环节,获得相应的奖金,一次购买行为完成。

  第六条 购买者按规定可在销售厅任意选择一台投注终端机使用投注卡登录销售系统,在投注卡通过销售系统检验及本人同意《彩民协议》后,方可开始投注。

  第七条 购买者可自愿选择1-5注进行投注,单注人民币金额最低为0.1元,最高为2元。购买者选择两注以上的注数进行投注,投注金额为单注投注金额和投注注数的乘积。

  第八条 购买者每投注1元可获得100个游戏点数进行游戏。购票者可预先将卡内金额按规定换算成相应的游戏点数,但只有在游戏点数使用后方为有效投注。

  第三章 游戏

  第九条 每次游戏使用游戏点数最低10点,最高1000点。在游戏过程中,游戏点数不足时,购买者可追加投注获得相应游戏点数继续游戏,或退出游戏。

  第十条 游戏过程共分为三关,三关分别在4×4,5×5,6×6的方形区域内派发图案,每关图案分为普通图案、过关图案两种。

  第十一条 系统在每一关派发相应数量的图案,若有符合游戏规则的图案组合,即可获得相应游戏点数。同时,系统自动生成新的图案组合,直至不再形成符合游戏规则的图案组合。

  第十二条 在每一关中累积得到相应数量过关图案时,进入下一关,第三关过关后游戏过程结束。

  第十三条 游戏过程结束后,根据本场游戏所得游戏点数进入不同级别的中奖环节“龙珠探宝”。

  第十四条 购买者若在一场游戏中途离开,可自主选择退出或保留游戏。若选择退出游戏,即视为购买者自愿放弃游戏当前状态及本场游戏点数;若选择保留游戏,购买者应在即日起30天的保留期限内继续本场游戏,超过保留期限视为自愿退出游戏。

  第四章 设奖

  第十五条 连环夺宝按销售额的65%、20%和1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返奖奖金分为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其中,64%为奖池资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六条 连环夺宝设累积奖和固定奖。累积奖为浮动奖,按投注金额的5%累积设立。

  第十七条 固定奖设五个奖级,每个奖级设1-5个区域奖,五个奖级对应下表中游戏点数为基准游戏点数,确定各奖级1-5个区域的基准奖金,见下表:

  第十八条 根据购买者游戏过程结束后所得游戏点数及对应奖级基准游戏点数和对应奖级区域基准奖金计算确定购买者中奖奖金。中奖奖金不足0.01元时四舍五入。计算公式如下: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九条 在中奖环节“龙珠探宝”游戏区域内,龙珠自顶部下落,碰到图案后随机向左右继续下落,根据龙珠最终所落区域,中得相应奖金。中奖奖金再投注计入销售额。

  第二十条 购买者在游戏中一次使用100点及以上,且第一关中出16个及以上相连普通图案,或第二关中出20个及以上相连普通图案,或第三关中出24个及以上相连普通图案时,本次游戏即可中出当前时刻的累积奖。单注累积奖封顶5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投注及中奖情况,以中福彩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存储的数据为准。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二条 连环夺宝中奖凭证是购买者所持的投注卡和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

  第二十三条 单注中出三千元以下的奖金,由中福在线即开票系统自动转至中奖者投注卡。单注中出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奖金,中奖者需持投注卡至柜台兑奖。

  第二十四条 单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中奖者需持投注卡、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地区福利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当地福利彩票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五条 单注中出三千元及以上的奖金,中奖者需在完成本场游戏后兑奖。从中奖当日起,兑奖有效期为60天。逾期未兑奖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六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中奖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凡伪造、涂改中奖凭证和身份证件冒领奖金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三、三江风光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有关彩票管理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三江风光游戏(以下简称三江风光)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采用计算机通讯网络销售系统统一组织发行,在经批准设立的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销售厅内销售(以下简称销售厅),并按本规则开奖和兑奖。

  第三条 三江风光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三江风光不得在销售厅之外的任何场所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第二章 投注

  第五条 三江风光是在3行5列共15个位置上,每次变换15个图案,形成9组规定的图案组合,每一组为一注。

  第六条 购买者按规定可在销售厅任意选择一台投注终端机使用投注卡登录销售系统,在投注卡通过销售系统检验及本人同意《彩民协议》后,方可开始投注。

  第七条 购买者可自愿选择1-9注进行投注,每注有固定编号,单注人民币金额最低为0.1元,最高为2元。购买者选择两注以上的注数进行投注,每注固定编号按顺序依次排列,投注金额为单注投注金额和投注注数的乘积。

  第八条 购买者中出三、四、五等奖金,可选择直接获得奖金或入围参与奖金再分配,入围后按照本规则获得相应奖金。

  第九条 购买者选择入围参与奖金再分配,入围后奖金分为三个级别。每一级别均设有六种蘑菇代表物,购买者根据所获代表物中得相应奖金或进入相应级别。

  第十条 每次投注结束后购买者可以选择继续投注或退出,退出后可向销售厅索取结算清单。

  第三章 设奖

  第十一条 三江风光按销售额的65%、20%和1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返奖奖金分为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其中,64%为奖池资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二条 三江风光设累积奖和固定奖。累积奖为浮动奖,按投注金额的1%累积设立,单注累积奖封顶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以单注投注金额1元计,固定奖奖级设置如下:

  第四章 中奖

  第十七条 游戏中的图案按功能分为三类,分别为普通图案、分散图案、通配图案。普通图案有10种,分散图案有1种,通配图案有1种。

  第十八条 无论是普通图案还是分散图案,均必须从左端或右端的列上开始连续出现才符合中奖条件,只在中间3列上出现的情况不符合中奖条件。

  第十九条 在选择的组上“从左至右”或者“从右至左”连续出现奖级表规定的普通图案组合,可中得相应的奖项。在一组上出现两种图案组合,且均符合奖级表规定的奖级图案组合,可中得相应的两个奖项。

  第二十条 分散图案:代表图案为“三江源纪念碑”,只要在5列上“从左至右”或者“从右至左”连续出现奖级表规定的个数即为中奖,分散图案出现在每一列上的任意位置均可;选择两注以上注数进行投注中奖的,分散图案的中奖金额为单注中奖金额与投注注数的乘积。

  第二十一条 通配图案:代表图案为“雪莲”,可作为任意图案与其相邻图案(包括相邻列上的分散图)进行组合。

  第二十二条 “雪豹”图案分为“小雪豹”和“大雪豹”两种,一次全选9注投注并在某注中出连续5个“大雪豹”图案,可在获得固定奖的同时兼中累积奖。

  第二十三条 投注及中奖情况,以中福彩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存储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兑奖

  第二十四条 三江风光的中奖凭证是购买者所持的投注卡和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

  第二十五条 单注中出一万元及以下的奖金,由中福在线即开票系统自动转至中奖者投注卡。

  第二十六条 单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中奖者兑奖时需持投注卡、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地区福利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当地福利彩票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七条 单注中出一万元以上的奖金时,本次游戏结束,中奖者需持投注卡兑奖。从中奖当日起,兑奖有效期为60天。逾期未兑奖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八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中奖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凡伪造、涂改中奖凭证和身份证件冒领奖金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四、好运射击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有关彩票管理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好运射击游戏(以下简称好运射击)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采用计算机通讯网络销售系统统一组织发行,在经批准设立的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销售厅内销售(以下简称销售厅),并按本规则开奖和兑奖。

  第三条 好运射击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好运射击不得在销售厅之外的任何场所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第二章 投注

        第五条 好运射击是一款手枪射击类游戏,每次游戏射击五枪,每枪均由销售系统随机显示成绩,按五枪成绩的总和确定中奖情况。

  第六条 购买者按规定可在销售厅任意选择一台投注终端机使用投注卡登录销售系统,在投注卡通过销售系统检验及本人同意《彩民协议》后,方可开始投注。

  第七条 购买者可自愿选择1-5注进行投注,单注人民币金额最低为0.1元,最高为2元。购买者选择两注以上的注数进行投注,投注金额为单注投注金额和投注注数的乘积。

  第八条 购买者投注后,开始游戏并获得五次射击的机会。购买者按确认键向靶盘射击一次,五次射击成绩的总和计为一次投注的总成绩。

  第九条 在投注终端上显示出手枪射击的靶盘,根据子弹击中位置给出本次射击成绩。靶盘中心记为10环,离中心距离越远,环数分值越低,最外环为1环。子弹未击中靶盘,该次射击成绩记为零环。

  第十条 游戏结束后购买者可以选择再次投注或退出系统,退出系统后,可向销售厅索取结算清单。若退出游戏时奖投未使用,系统保留奖投至日终结算。

  第三章 设奖

  第十一条 好运射击按销售额的65%、20%和1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返奖奖金分为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其中,64%为奖池资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二条 好运射击设累积奖和固定奖。累积奖为浮动奖,按投注金额的1%累积设立,单注累积奖封顶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好运射击根据射击环数确定中奖等级,具体中奖条件及金额如下(以单注1元计):

  第四章 中奖

  第十四条 好运射击单次投注一元及以上时,若中得一等奖,除获固定奖项外,还可获得当前时刻的累积奖。若一次投两注以上时中出累积奖,按一注计算累积奖。

  第十五条 如果中奖,购买者即按中奖规则获得相应的奖项。若中得奖投,不中出奖金,可为购买者提供一次按当前投注金额重新投注的机会。

  第十六条 投注及中奖情况,以中福彩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存储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兑奖

  第十七条 好运射击的中奖凭证是购买者所持的投注卡和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

  第十八条 单注中出一万元及以下的奖金,由中福在线即开票系统自动转至中奖者投注卡。

  第十九条 单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中奖者需持投注卡、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地区福利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当地福利彩票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 单注一万元以上的奖金,从中奖当日起,兑奖有效期为60天。逾期未兑奖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一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中奖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凡伪造、涂改中奖凭证和身份证件冒领奖金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